通知单/暗黑者
前史与背景 1983年,省警校学员罗飞与女友孟芸为比拼侦探能力,轮流以希腊复仇女神“eumenides”为代号,对校内犯错却未受惩处的学员实施隐蔽惩戒,相关事件未被校方重视。1984年3月,市公安局副局长薛大林主导破获“三一六贩毒案”,却与线人邓玉龙私吞毒资,薛大林的行政秘书、同时也是警校学员袁志邦前女友的白霏霏窃听真相后遭薛大林灭口,袁志邦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决意化身真正的eumenides执行私刑。1984年4月18日,袁志邦设局调快罗飞宿舍挂钟,诱孟芸前往城郊废弃化工厂,意图将拾荒者黄少平作为替身伪造自身死亡,不料孟芸识破骗局提前引爆炸弹,导致孟芸与黄少平当场死亡,袁志邦重度烧伤毁容、双腿残疾,此后便以黄少平的身份隐居。该案被定为一级机密封锁,罗飞因涉事被发配龙州基层派出所。袁志邦隐居期间收养一名无身份孤儿,将其训练为下一代eumenides,三年前交给对方一份逃脱法律制裁的恶徒名单,令其逐一执行私刑。 郑郝明遇害与专案组重建 2002年10月,袁志邦授意继承者重启计划,先是向退休刑警郑郝明发送匿名信,引诱其调查“eumenides”发布在网络上的死刑征集帖,郑郝明多次赴...
关于奇境 AI
世界设定
时间与年代
- 故事主时段:主体情节发生于二〇〇二年十月,围绕十八年前的旧案及当年的新一轮私刑案件展开。
- 一九八三年年底:警校出现首起以“eumenides”名义发出的惩罚通知单,是这一名号早期活动的时间起点。
-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六日:警方侦破“三一六贩毒案”,该案后来成为邓骅崛起及“四一八”旧案的重要背景。
-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薛大林被害,东郊废弃化工厂仓库发生爆炸,构成“四一八血案”的核心日期。
- 十八年跨度:“四一八血案”与二〇〇二年的eumenides系列案件相隔约十八年,旧案证人、物证和当事人重新进入侦查视野。
- 十月五日十四时十一分:署名“eumenides”的死刑征集帖文于此时发布。
- 十月十四日:郑郝明委托曾日华启动针对死刑征集及相关网络活动的监控。
- 十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故事开端及旧案线索汇集发生于这几日,其中十月二十一日召开“四一八专案组”重建会议。
- 十月二十二日:专案组召开紧急会议、排查海正大厦,韩少虹夜间接到无声来电。
- 十月二十三日:韩少虹死亡通知单指定的“执行日”,其在德业大厦广场遇害。
- 十月二十五日:矿洞炸弹被设定于凌晨一时引爆,白天至夜间又发生围绕邓骅的调查、护卫与刺杀行动。
- 深秋气候:省城具有温带季风气候特征,中秋后气温骤降、阴雨连绵,寒风与潮湿加重旧城区的阴冷感。
地理与城市空间
- A市与省城:A市是虚构的中国东部省份省会,也是省公安厅、省警校和多数案件发生的城市。
- A市贸易地位:省城交通便利、商业与资信发达,是全国主要贸易关口之一,改革开放初期便受到国际毒贩关注。
- 省城空间割裂:霓虹闪烁的市中心商业街区与相距不远的低矮、霉湿、破败平房区并存。
- 都市暗巷:繁华街道旁保留被主流生活忽视的幽暗小巷和底层居住空间,部分关键人物长期藏身其中。
- 龙州市:与省城同属一省但不归A市管辖的二线城市,是罗飞当代任职所在地。
- 龙州与省城警务边界:两地案件协作涉及跨辖区程序,龙州警员不能凭自身身份直接干预省城属地侦查。
- 东郊废弃化工厂仓库:一九八四年爆炸案现场,爆炸后留有焦糊废墟与散落尸块。
- A市开发区:聚集新兴高技术企业的城市区域,同时存在商业活动与灰色交易交错的边缘空间。
- 兴城路:开发区道路,因企业集中被市民称作“白领路”。
- 碧芳园饭店:位于兴城路南路口向内约一百米处,是开发区的重要具体场所。
- 极天网吧:位于高校周边、以学生为主要客源的网吧,设收银台、多排电脑和厨房式小间,窗上的“极天网”贴字可用于照片定位。
- 强辉网吧:本市一处存在管理漏洞的公共网吧,曾被用于发布死刑征集。
- 东明家园:省城老式砖混住宅小区,住户以老年人及经济拮据的租客为主。
- 东明家园十二号楼404室:孙春丰租住处,也是eumenides布置假炸弹、传递死亡通知单的地点。
- 迎宾大街23号海正大厦901室:一家文化公司的办公室,其开放无线网络成为发布死亡通知单的网络接入点。
- 德业大厦:韩少虹公司所在的市中心写字楼,没有地下停车场,门前设地面停车场与广场。
- 德业大厦广场:韩少虹遇害现场,可从附近宾馆窗口俯瞰并监控。
- 金鼎中心别墅区72号:韩少虹住所,实行二十四小时摄像监控且安保严密。
- 龙宇大厦:位于省城市中心的二十七层建筑,是邓骅掌控的龙宇集团总部,入口设旋转门、迎宾台和金属安检门。
- 龙宇大厦十八层:邓骅专属办公区域,设有严密的保镖布防。
- 正泰街图像办公店:一份死刑通知单的表面物理信源,店内电脑实际上遭远程控制。
- 双鹿山公园:省级著名景点,拥有规模庞大的假山群、曲洞、水池及花岗岩景观,复杂地势曾成为枪战现场。
- 泰林县安峰乡:位于省城辖区,山地富含煤层,违规小煤矿关停后留下大量废弃矿洞。
- 安峰乡北部废弃矿洞:人工开掘、洞口规整、内有支撑脚手架及复杂岔路,是彭广福被拘禁与警方遭遇炸弹陷阱的地点。
- 省城机场:设绿色通道、安检口、封闭候机大厅、内部警力和监控系统,是刺杀、追击及抓捕行动的交汇场所。
公安机构与职业体系
- 省公安厅:省级公安机关,具有督办重大案件、组织专业警力及管理高权限案件资料的职能。
- A市公安局与刑警队:省城属地刑侦力量,承担现场勘查、侦查布控及重大案件办理工作。
- “四一八专案组”:一九八四年为秘密侦办旧案成立、十八年后重建的临时专案机构,负责调查“四一八”及后续eumenides系列案件。
- 专案组跨专业构成:办案力量包括刑侦、特警、技术侦查、网络监管和犯罪心理等专业人员。
- 专案组指挥关系:韩灏担任重建后的组长,组内曾出现信任裂痕与行动指挥权争议。
- 专案组隶属记载:章节资料分别将专案组表述为省厅成立或市公安局成立的机构,均将其描写为省城重大案件的联合办案力量。
- 省公安厅网监总队:具备数字证据提取、IP溯源与数据恢复能力的省级网络监管及技术侦查单位。
- 省厅挂牌督办:省公安厅对重大未破刑案直接督促侦办的机制,白家庙强奸案、东榆树抢劫杀人案及双鹿山袭警案均被列为此类案件。
- 一级机密案件:性质特别恶劣且须控制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可获上级特别授权,以封闭方式侦办并限制对外披露。
- 机密案卷管理:秘密专案的材料实行严格分级保管,仅允许获授权的专案组人员接触。
- 公安系统内部信息封锁:一九八四年的薛大林被害与爆炸案消息被限制传播,以防引发恐慌。
- 公安系统历史资料库:存有历史案件的电子档案并实行权限分级,曾日华拥有高等级访问与远程操控权限。
- 刑警师徒与资历结构:“郑老师”等称呼体现资深刑警在业务传承中的威望。
- 刑警队“双子星”:韩灏与邹绪因专业能力和合作默契获得的警界并称。
- 警界英雄叙事:韩灏被树立为英雄式标杆,其声望使质疑其行为同时触及省城警界既有叙事。
- 警员伤亡功勋惯例:材料将因公伤亡后授予功勋描述为带有人情及政治考量的不成文做法,邹绪与韩灏分别获一等功、二等功。
- 警察禁酒与私下聚会:公安部禁酒要求与部分刑警借小聚缓解工作压力的内部习惯并存。
- 线人制度:警方利用线人深入犯罪团伙获取情报,邓玉龙曾以此身份参与缉毒行动并熟悉警方运作。
- 刑警职业伦理分歧:成员对“优先防止犯罪”还是“借风险抓获凶手”存在不同判断,集中体现在是否使用诱饵的争论中。
警校教育与早期活动
- 省警校:省级警察院校,开设刑侦与犯罪心理学等专业,罗飞、袁志邦、孟芸及白霏霏等人与其有求学或任教关联。
- 警校实习制度:学员在校期间进入基层公安单位实习,一九八四年八一级学生已有相关实习经历。
- 警校纪律环境:学校严格管理学员日常行为,轻微违规也可能受到纪律惩戒。
- 排爆选修课:教授炸弹结构识别、触发原理及基础拆弹操作,罗飞和袁志邦均曾修习。
- 便衣布控选修课:教授空间覆盖、交叉视线及交通节点封锁等实战原则。
- 警校早期“eumenides”游戏:罗飞与孟芸等人借虚构执行者之名,对校内失范行为进行模拟正义制裁,早期以非致命惩戒为主。
- 警校四起模拟案件:早期惩戒针对作弊、盗窃、泄密及情感背叛等行为,共有四起案例。
- 刘老先生的箴言:“优秀刑警与优秀罪犯如同硬币两面”的说法是警校背景中的重要理念。
- 罗飞学业中断:四一八旧案使深度卷入的罗飞中断警校生涯,并长期影响其职业发展。
法律、司法与社会权力
- 疑罪从无:刑事定罪要求确实、充分的证据,韩少虹交通肇事案因缺少故意挂挡的证据未按故意杀人定罪。
- 缓刑制度:韩少虹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相关裁判涉及认罪表现与社会危害性评估。
- 法律未能制裁的罪犯:若干被认定有严重罪行者逃脱法定惩罚,这一现象被eumenides用作私刑行动的理由。
- “邓市长”称谓:民间及政商圈对邓骅的非正式称呼,指其虽非市长却拥有广泛地方影响力。
- 龙宇集团:邓骅控制、经营范围广泛的企业集团,也是其公开商业权力的载体。
- 邓骅政商黑网络:邓骅以财力、暴力人员、信息渠道和人脉建立跨越商业、地下势力与体制的影响力。
- 邓骅的公安信息渠道:邓骅自称本市公安系统对他“毫无秘密”,显示其掌握或自信掌握内部情报。
- 邓骅的暴力力量:阿华及其手下承担护卫、追击等任务,其势力还具备跨区域追杀与掩盖命案的能力。
- 邓骅的黑道悬红:地下势力曾为其头颅标价一百万元,反映其暴力过往及持续遭遇的刺杀风险。
- 邓骅的舆论与警力渗透:相关情节呈现其安插内线、操纵信息并暗中影响警方狙击手等能力。
历史案件与关联事件
- 三一六贩毒案: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六日的重大跨国毒品交易案,警方缴获海洛因5.8千克及毒资70万元,刘洪团伙覆灭。
- 邓玉龙的线人行动:邓骅曾以“邓玉龙”身份参与三一六案,据后续揭露在交易现场挑起枪战、击杀同伙并私藏部分毒品与毒资。
- 白霏霏录音事件:白霏霏使用新购监听设备录下薛大林与邓玉龙的密谈,录音成为连接缉毒案与后续旧案的关键线索。
- 薛大林被害案:薛大林于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遇害,与同日爆炸案共同组成“四一八血案”。
- 四一八血案:由薛大林被杀与东郊化工厂爆炸等事件构成的重大旧案,当年被封锁消息并由秘密专案组调查。
- 四一八爆炸官方时间:档案记载仓库爆炸发生于十六点十三分。
- 四一八爆炸伤亡的早期认定:早期记录将薛大林、袁志邦、孟芸列为死者,黄少平列为重伤者。
- 四一八爆炸身份反转:后续揭露袁志邦以“黄少平”的受伤身份幸存,先前关于其死亡及幸存者身份的记录因而成为旧案疑点。
- 仓库爆炸与伪造死亡:后续线索指向袁志邦利用爆炸伪造自身死亡,但行动未完全按其预期发展。
- 郑郝明的旧案追查:郑郝明曾承担四一八专案的核心询问工作,此后持续追查约十八年。
- 白家庙强奸案: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未破案件,相关对象被列入eumenides的死亡通知单名单。
- 东榆树抢劫杀人案: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未破案件,同样进入eumenides的私刑目标范围。
- 双鹿山袭警案:涉及韩灏、邹绪、周铭及彭广福的枪战旧案,邹绪牺牲、周铭被击毙、彭广福逃脱,其真实经过后来受到质疑。
- 双鹿山案件时间记载:章节资料对该案相距当代的时间有“一年前”与“十八年前”两种表述。
- 韩少虹交通肇事案:因故意杀人证据不足未作相应定罪,后来成为eumenides宣告私刑的对象背景。
- 韩少虹遇害案:eumenides预告十月二十三日行刑,最终在德业大厦广场以薄刃利器杀死韩少虹。
- 彭广福矿洞事件:eumenides将彭广福置于矿洞陷阱,以定位信号、电子手铐及炸弹迫使警方赴险。
- 邓骅刺杀事件:十月二十五日围绕龙宇大厦和机场展开的护卫、身份置换、追击与刺杀行动。
- 郭美然死亡通知单:一份通知单将郭美然列为受刑人,罪行写作“故意杀人”,执行日期为十月二十五日。
Eumenides理念、组织与文书
- Eumenides名称:取自希腊神话中复仇女神的称谓,亦有“仁慈者”的含义,成为地下审判者的代号。
- Eumenides形象起源:孟芸构想这一虚构私刑执行者形象,罗飞与袁志邦参与早期演绎。
- 袁志邦的理念转变:原本用于校内模拟制裁的名号,后来被袁志邦实体化为持续实施暴力“正义”的信条。
- Eumenides传承:这一名号不只指向单一时期的行动者,后期还承载“老师”与继承者之间的精神及行动传递。
- 执刑者师徒体系:“老师”作为精神权威指定目标并交付名单,继承者以Eumenides之名执行私刑。
- 执刑者行为要求:传承体系强调服从、冷酷决断,并将罪犯与追查其行动的警察同时视为对手。
- 私刑三段式:典型行动依次涉及认定“罪行”、发布通知及执行处决。
- 死亡通知单:模仿正式文书的犯罪预告,固定列出受刑人、罪行、执行日期和执行人。
- 死刑通知单:部分章节对同类处决文书的称呼,突出其自称执行“死刑”的性质。
- 标准仿宋体书写:匿名信与通知单使用辨识度较高的仿宋体硬笔字迹,贯穿早期与十八年后的案件。
- 死刑征集:eumenides以网络帖文公开征求网民提名“应受死刑者”,借公众参与扩大私刑话语的影响。
- 仪式化叙述:行动者使用“序曲”“正章”“华丽乐章”等措辞,为犯罪赋予乐章式阶段结构。
- 审判式正当化:eumenides借法律未能惩罚罪犯的情形,宣称自身有权进行道德裁决。
- 预告与挑衅:提前公开对象和日期既压迫目标,也迫使警方在其设定的时限内行动。
- 目标名单与处决影像:被列入名单者涉及多个旧案,相关处决又被录像保存并用于向警方展示。
- Eumenides游戏规则:行动者利用胁迫、信息不对称及连续抉择,迫使目标作出难以挽回的错误。
- 日常物品武器观:行动者倾向选用剃须刀片等易得、易携带、易丢弃的物品,而非枪械。
- “鲶鱼效应”解释:袁志邦以鲶鱼刺激沙丁鱼保持活力作比,解释保留罗飞这一对手对继承者的作用。
网络、媒介与信息技术
- 本市最大公共论坛:本地主流网络社区,开放发帖与回帖,是死刑征集的首发平台。
- “eumenides”论坛账号:发布死刑征集及相关内容的匿名账号。
- 网络围观:公众可实时阅读死亡通知单并猜测行刑方式,帖文使案件具有公开传播与互动性质。
- 街头招聘小广告:eumenides以虚构高薪招聘为诱饵,在线下筛选符合特定体貌条件的人群。
- 开放无线网络:海正大厦文化公司属全市较早使用无线网络的客户,接入点未设密码,信号可覆盖约三十至五十米。
- 动态IP分配:海正大厦网络地址动态变化,单凭一次IP记录不能确定固定终端。
- 上网记录交叉溯源:网监人员结合IP、接入记录、购物资料等信息追查嫌疑人的身份和住址。
- “肉鸡”远程控制:行动者可操控他人计算机代为发送信息,借正泰街图像办公店电脑掩盖真实位置。
- 远程打印机操控:曾日华通过网络权限使招待所前台打印机异地输出资料。
- 音频修复:技术人员可对经过变声处理的录音进行还原,提取可供比较的声音特征。
- 中年声纹模拟:曾日华团队模拟目标人物十八年后的嗓音,用于声纹比对初筛。
- 手机监听限制:有关情节中的技术条件仅支持调取通话记录,不能实时监听手机通话内容。
- 矿洞实时视频传输:矿洞内摄像头将现场画面送至eumenides终端,便于其远程观察行动。
通信、监控与警用装备
- 警校自制无线电系统:罗飞在校期间自行组装两部对讲机,理论通信半径约十公里,但信号不稳定。
- 无线电杂音:持续的电波“滋滋”噪声会削弱语音清晰度,增加紧急沟通时的误判风险。
- 案发区域通信故障:四一八案相关时段曾发生区域性电台信号中断,罗飞与孟芸一度失联,约半小时后恢复。
- 微型隐蔽通信系统:便衣行动使用耳内式耳机、细线接收器和藏于衣袋的无线装置,支持呼叫、应答与频段调整。
- 宾馆固定监控:架设在窗口的设备可俯瞰德业大厦停车场和广场,并以秒级时间精度记录画面。
- 银色尼康数码相机:A市刑警队统一配发的取证设备,可供基层刑警进行隐蔽拍摄。
- 警用手电:四人矿洞行动小组配备高亮度手电,用于黑暗环境中的搜索与警戒。
- 特警与便衣协同:重大行动采用基层警力布控、便衣跟踪及刑警与特警联合行动。
- 狙击装备限制:相关设定将狙击枪描写为极少见且非常规列装的武器,同时后期情节涉及邓骅暗中调动警方狙击手。
- 枪支管制环境:城市治安体系严格限制非法持枪,枪械出现会显著改变警方的处置方式。
物证、法医学与侦查方法
- 数码照片顺序编号:警用相机按拍摄顺序自动产生001、002等连续编号,序列空缺可提示照片曾被删除。
- 删除照片的数据残留:删除操作通常先移除文件索引,影像数据在被覆盖前仍可能由专业软件恢复。
- 照片元数据恢复:技术人员可从可恢复影像及其数据中获取拍摄线索,辅助核对时间、地点或目标。
- 血滴高度推断:通过滴落血迹的直径估算血液离地约七十至九十厘米,再结合衣着判断可能的出血部位。
- 刀痕轨迹建模:根据伤痕高度、角度和运动轨迹推断持刀者身高范围约为1.64至1.67米。
- 反侦查痕迹:凶手使用手套和鞋套以避免留下指纹、脚印,显示出预谋和一定犯罪经验。
- 韩少虹致命伤:颈部伤口约长八厘米、深一点五厘米,边缘平整,符合剃须刀片一类薄刃利器造成的切割伤。
- 急性失血机制:利刃切断气管及颈动脉可导致迅速失血和死亡。
- 福尔马林保存:行动者以防腐液浸泡人体部位,并将其作为证明处决事实的物证。
- 牙模留存:身份未及时确认的重大命案死者,火化前可制作牙齿石膏模型存档,孟芸身份的复核因此获得依据。
- 弹道痕迹比对:警方依据弹头形变、摩擦磨损、创口形态及射击角度重建枪战并判断武器归属。
- 血指痕反向推断:罗飞提出通过观察关键血指痕是否被刻意清除,推测相关人员心理与行动的非正式侦查思路。
- 黄少平的重度烧伤:四一八爆炸幸存者被记载为全身约75%烧伤,容貌、行动能力及阴雨天气下的身体感受均受到长期影响。
- 移动硬盘录像:置于614房间的硬盘存有十三段剪辑影像,涉及十二起处决及彭广福受审片段。
爆炸装置与机关
- 四一八仓库炸弹伪线:装置内至少有一条外观与真实计时触发线相同、仅颜色不同的伪装线路。
- 密封控制盒:封闭容器遮住线路接驳端口,使拆弹者无法直接观察线头连接状况。
- 伪线选择风险:当真实线路和伪线无法从外观区分时,拆弹者须借外部信息或概率作出判断。
- 东明家园音乐盒式诈弹:四方塑料盒内设电子倒计时屏和触发机关,最终弹出纸条并播放乐曲。
- 诈弹防拆机关:盒体外壳与内芯之间设有暗线,强行拆除会加快倒计时,以制造爆炸威胁的心理压力。
- 矿洞定位装置:eumenides将纽扣状信号发射器置入彭广福衣物,使警方能够追踪其位置。
- 宾馆信号探测仪:留给警方的接收设备以同心圆和坐标线显示彭广福的位置,标示约五公里的辐距范围。
- 矿洞电子手铐:特制粗环精钢手铐没有传统锁眼,以较粗电线连接三路分支信号装置。
- 电子手铐解锁条件:三路信号须同步触发并亮起绿灯,手铐才能开启。
- 手铐线路干扰:三条外观相近的线路制造真假开关的判断难题。
- 矿洞定时炸弹:装置预定于十月二十五日凌晨一时引爆,给到场人员留下约十五分钟处理与撤离时间。
行动战术与安保规则
- 便衣空间布控:侦查人员利用视线交叉、区域覆盖与交通节点封锁监视目标及控制出入口。
- 德业大厦停车场预判:因大厦没有地下停车场,警方将地面停车区域视作韩少虹可能遇袭的重点。
- 统一绒线帽反向伪装:eumenides利用警方行动中的统一暗装特征,使伪装者混入监控视野。
- 十八人同步扰动:体貌相似者同时冲击现场,制造视觉混淆并分散警力判断。
- 四人矿洞营救限制:eumenides通过定位与行动规则施压,限定警方仅派四人参与彭广福营救。
- 野战匕首:熊原随身携带的近身装备,在矿洞极端困境下被讨论为可能的脱困工具。
- 邓骅保镖队:护卫人员采用统一制服、墨镜、固定站位及警戒流程,具有军事化管理特征。
- 邓骅替身策略:邓骅可派外貌相似者公开露面,自己则伪装成保镖藏在护卫圈中。
- 保镖身份渗透:标准化着装与站位在提供防护的同时,也给熟悉流程的对手留下伪装空间。
- 机场安全检查:机场对人员和行李实施安检,刀片等金属利器不得带入封闭候机大厅。
- 机场环境利用:刺杀设计利用强逆光窗景、远程指令及邓骅与替身的身份置换制造辨认困难。
文化观念与个人习惯
- 天蝎座性格解释:慕剑云曾借星座性格理论解读罗飞与孟芸的好胜及相互较量,这属于角色采用的分析视角。
- 罗飞的挂钟校准习惯:罗飞每晚给宿舍挂钟上弦,并对照收音机报时校准,通常约一个月才出现明显走时误差。
- 四一八“两分钟时差”:官方爆炸时间为十六点十三分,罗飞笔录中听到爆炸时挂钟显示十六点十五分。
- 挂钟人为调快:后续线索指出袁志邦曾将宿舍挂钟调快五分钟;爆炸实际提前发生,使罗飞读到的十六点十五分成为识破旧案的关键。
- 邓骅调表习惯:邓骅习惯把手表调快五分钟,这一细节促使罗飞重新思考旧案中的时间误差。
- “海胆”行动隐喻:专案组以布满尖刺的海胆比喻eumenides提出的交手机会,意指机会外表下隐藏着陷阱。
角色档案
警方与专案组
- 罗飞:龙州市刑警队长,省警校八一级学员、袁志邦的昔日挚友及孟芸的恋人,亲历“四一八”爆炸案后持续追查真相,并参与十八年后的Eumenides专案。
- 韩灏:A市刑警大队队长及“四一八专案组”组长,曾因双鹿山枪战被视为英雄,后被揭出误杀邹绪、掩盖真相及杀害熊原等罪行,最终被捕。
- 郑郝明:资深刑警,队内尊称“郑老师”,曾参与一九八四年“四一八”专案并长期追查旧案,十八年后遭执刑者杀害。
- 尹剑:韩灏的年轻刑警助手,负责资料、联络和现场协作,发现韩灏涉案线索后曾因情感羁绊选择包庇,随后被韩灏击晕囚禁。
- 熊原:特警队长,负责专案组的高危行动与目标保护,在矿洞事件中为守护彭广福而遇害。
- 柳松:熊原下属的特警队员,擅长格斗、射击、反爆、驾驶和开锁,矿洞行动幸存后继续协助罗飞调查。
- 曾日华:专案组技术人员,擅长网络追踪、数据恢复及系统查询,曾暗查罗飞,也曾救下遭追捕的慕剑云。
- 慕剑云:省警校犯罪心理学讲师、专案组顾问,凭行为分析追查旧案,并在调查中成为执刑者和邓骅势力争夺的关键人物。
- 金有峰:刑警大队二中队刑警,奉韩灏之命跟踪罗飞,却被罗飞制服并缴械。
- 孙姓小伙子: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曾向罗飞提供郑郝明的其他联系方式。
- 邹绪:韩灏昔日搭档,与其并称刑警队“双子星”,在双鹿山枪战中被韩灏误击身亡。
- 宋局长:市公安局局长、专案组上级,曾在关键时刻对韩灏进行动员。
- 骆局长:机场公安分局负责人,奉命协调邓骅的机场保卫工作。
- 陈警官:开发区分局警官,负责碧芳园饭店事件的初期处置,并在察觉爆炸危险后指挥人员后撤。
- 001至014号便衣:执行广场布控任务的十四名便衣警员,其中001号为韩灏,其余十三人分守现场各处。
执刑者阵营与“四一八”旧案相关人
- 袁志邦/黄少平/“老师”/初代Eumenides:省警校八一级优秀学员、罗飞的昔日挚友,因白霏霏之死走上私刑道路,在“四一八”爆炸案后以毁容幸存者黄少平的身份隐居,并培养继任执刑者。
- 新一代Eumenides:受“老师”收留和训练的神秘执刑者,以“死亡通知单”宣告处决计划,曾以机场保洁员身份实施布局并完成其师针对邓骅的计划。
- 孟芸:省警校八一级学员、罗飞的恋人,曾与罗飞构想校内的“Eumenides”惩罚行动,后在废弃仓库爆炸案中牺牲。
- 白霏霏:省警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薛大林的秘书及袁志邦的前女友,因掌握薛大林与邓玉龙勾结的证据而遭灭口,其死亡成为袁志邦复仇的导火索。
邓骅势力与“三一六”旧案
- 邓骅/邓玉龙:原为警方安插在刘洪集团的线人,后成为龙宇集团董事长及势力庞大的“邓市长”,因旧案罪行被执刑者列为终极目标。
- 阿华/严厉:邓骅最信任的贴身保镖,少年时受邓骅扶持,精通格斗、驾驶和射击,负责其安保及追查任务。
- 阿胜:邓骅手下的年轻干将,奉命率人搜查小屋并处理慕剑云相关事务。
- 黑衣保镖团队:邓骅雇用的十余名私人护卫,其中部分人在机场行动中被执刑者渗透替换。
- 刘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A市黑社会头目、“三一六贩毒案”主犯,在警方行动现场被击毙。
- 薛大林:曾任公安局领导并主办“三一六贩毒案”,因与邓玉龙勾结、涉嫌杀害白霏霏,成为“四一八”血案的首名死者。
死亡通知单目标与其他涉案者
- 韩少虹:贸易公司负责人、韩灏的妹妹,曾因撞死熊光宗引发争议,后成为“死亡通知单”目标并遇害。
- 熊光宗:遭韩少虹驾车撞死的农民,其死亡引发广泛民愤。
- 彭广福:双鹿山枪战中的在逃劫匪,曾枪击韩灏,后来被执刑者控制并割舌,最终在矿洞中被韩灏杀害。
- 周铭:与彭广福共同作案的劫匪,在双鹿山枪战中被韩灏击毙。
- 林刚:白家庙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遭执刑者处决,其遗体组织被留作标本。
- 赵二东:东榆树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遭执刑者处决,其遗体组织被留作标本。
- 郭美然:碧芳园饭店老板,因长期骚扰前任老板的前妻并促成其自杀,被袁志邦列为处决对象。
- 碧芳园饭店前任老板:郭美然任服务员时的饭店老板,后来与她产生关系;材料未提供其姓名。
- 碧芳园饭店前任老板的前妻:遭郭美然长期骚扰后抑郁自杀的女子;材料未提供其姓名。
- 靳如超: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在专案组讨论爆破人员排查方法时作为案例被提及。
被利用者与案件证人
- 孙春丰:常去强辉网吧的辍学青年,曾被执刑者绑架并用于传递死亡通知单,并非案件主谋或共犯。
- 艾云灿:二十五岁的外地务工者、饭店配菜小工,受虚假招聘和电话指令诱骗,成为广场行动中扰乱警方部署的人之一。
- 其余十七名受骗男子:与艾云灿同样受诱骗到场的外地务工者,按指令携带黑色塑料袋、缠上白纱布。
- 小红:碧芳园饭店服务员,最先接触以黄少平身份到店的袁志邦,并报告异常情况。
- 许韵华:被袁志邦以黄少平身份提及的债权人,其真实身份及与事件的关系未明。
民间人士与其他提及人物
- 黄伟:省警校刑侦专业教师、罗飞的警校同学,曾向尹剑教授痕迹勘查。
- 刘老先生:省警校刑侦专业教授、罗飞的恩师,曾提出优秀刑警与优秀罪犯犹如硬币两面的观点。
- 胖老板:极天网经营者,负责网吧日常经营与收款。
- 小琳:极天网女网管,曾协助郑郝明确认上网者所用的机器。
- 刘总:海正大厦一家文化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无线网络因管理疏漏被执刑者利用。
- 小分头:刘总公司的年轻网管,未给无线网络设置登录密码。
- 康山:刘总公司的员工,曾被刘总误认为登录色情网站的人。
- 董先生:韩少虹的丈夫,常驻欧洲的外交官,出身省级高官家庭。